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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朝行政区划
秦朝建立之后,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,取消分封制,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郡县制,废诸侯,立郡县,分天下为36郡;其后南并五岭以南之南越地,置南海、桂林、象郡三郡,北取阴山以南地置九原郡,之后陆续分析出东海、恒山、济北、胶东、河内和衡山等郡。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秦朝行政区划。
秦朝行政区划简介
秦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,由 战国时期的 秦国发展起来的统一大国,它结束了自 春秋起五百年来分裂割据的局面,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、多民族的、中央集权制国家。
公元前221年, 秦国最後灭 齐国, 秦王朝建立。秦朝建立之後, 秦始皇采纳丞相 李斯的建议,取消 分封制,国家管理上推行单一的 郡县制,废 诸侯,立 郡 县,分天下为36郡;其後南并 五岭以南之 南越地,于秦始皇三十三年置 桂林、 南海、 象郡; 北取 阴山以南地置 九原郡,之後陆续分析出 东海、 常山、 济北、 胶东、 河内和 衡山等郡。
秦朝首都 咸阳及其附近 关中平原由 内史直接管理; 秦朝的郡设 郡守(主持民政)、 郡尉(主持军事)、郡监(主持监察事务),郡守下设 郡丞,作为郡守的副职。 闽中郡由君长管理。 少数民族地区设「道」。
秦朝行政区划历史沿革
郡县的设置,早在 春秋时代便已开始。秦国自 商鞅变法时,扩大推行 郡县制度,凡侵略所得的土地,大者置郡,小者置县,及至消灭六国,六国的城邑土地皆置为郡县 。
在秦始皇二十六年,丞相 王绾曾提议恢复封建,要求分封皇帝诸子为王以辅翼中央,经廷尉 李斯的坚决反对乃作罢,遂正式颁布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与京畿(内史),京畿地方为一特殊区域,由内史统之,故称内史,其区域相当一郡。后得东越、南越与匈奴河套土地,又增置五郡共为四十一郡。直接统辖于皇帝(中央政府) 。
唯一记载秦朝的正史《 史记》没有地理志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仅记秦始皇二十六年 (前221年)立三十六郡。《 汉书·地理志》列举了秦置三十六郡,此外还有四十郡 、四十八郡、五十四郡 之类说法。甚至三十六郡的具体所指、郡治、范围也是历来史学家、历史地理学家研究的课题。而县的数目,据 后晓荣考证,可考县数为756县 。
根据 里耶古城的考古发现,秦朝还存在 洞庭郡。 黔中郡是否存在是争议话题。2008年, 岳麓书院根据从中国海外紧急抢救的2098枚珍贵秦汉竹简中,在目前秦朝四十八郡之说外还发现了有两个新郡的证据,一个叫 州陵郡,一个叫 清河郡。在抢救过程中,有一枚秦简刻有“丙辰朔己卯南郡假守贾报州陵郡”而“州陵守”、“州陵叚守”则至少出现过3次。 岳麓书院副院长 陈松长还介绍到另外一枚秦简则清晰地篆写有“清河叚守”,可以推测为“清河也是郡名。 ”
疆域
秦朝初立便北击匈奴;南下百越。疆域迅速扩展并进一步完善帝国版图,但因为秦二世而亡,所以没能对北方游牧民族进行收复统一。然其当时疆域西部已达到今甘肃陇右、四川大部;西南到云南、广西;南到南海、东到大海、北至阴山长城沿线 。
官职
郡置守、丞、尉。郡守、郡丞掌管民政,都尉掌管军事,另有监御史(一称郡监)掌管监察。
郡下分设若干县,县有大小,大县置县令,小县置,县令、之下有县丞、县尉。县令、、县丞掌管行政,县尉掌管军事。